今天與學姐在公事上有所爭議,
學姐交給我的單線圖進行採購,缺乏相關證明文獻,
如採購單線圖需要跟其他部門進行公文般的簽證,
但學姐要我發文,如果是我發文就是我變成我質疑她的設計,
如果學姐發文,就代表她的設計沒問題還有相關證明文件,
我也是為她好,
萬一工程出問題,她是源頭最起碼有護身符.
我在外面工作看很多契約與法律都有關,
所以要處理公事需要小心,
以防觸法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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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郭益昌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